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分享实践经验,展示宣传实践风采,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2021年7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精神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学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桂青联发〔2021〕16号),组织开展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校团委将开展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1年10月-11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返家乡”专项)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各学院分团委、实践团队及个人。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总结活动情况
1.校团委对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工作实际,从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及活动成效、创新做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形成本级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综述。
2.各学院分团委要全面统计本院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数量、参与活动学生人数、各级党政支持情况、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主要数据,并填报《总体情况统计表》(表格详见附件2)。
(二)广泛宣传活动成果
各学院分团委要广泛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等团中央青年发展部组织开展的系列线上活动。原则上推荐表扬的单位、团队、个人须至少参与以上一项线上活动。有关活动的指引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查询获取。
(三)表扬优秀工作典型
1.对于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层面表扬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团队和个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校团干部、学生以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2.为鼓励和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社会实践工作创新,在全校征集实践活动品牌项目,择优表扬机制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运行规范的2021年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品牌项目,并择优选送广西团区委。
3.“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自治区级表扬通报分别在“三下乡”实践活动网站(http://sxx.youth.cn)、“广西学联”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发放证书、奖牌,不进行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形成《2021年广西“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典型汇编》(附件3),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gdxkytw@126.com,邮件中注明一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汇编内容包括: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综述(校团委撰写),2021年度“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及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品牌项目的典型材料(各分团委、实践团队或个人撰写)。汇编内容请排序,可图文并茂。所有材料照片须带图注,放正文后,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清晰、主题鲜明,汇编内容将用于择优表扬和宣传推广。
2.各申报单位报送的优秀个人原则上每支实践团队指导教师限1人、学生限1人。(报送的经验材料内容可包括实践品牌由来、主要做法、宣传方式、重要成果等)。
3.事迹宣传稿件和品牌项目案例稿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点明显,真实准确。
4.请各分团委以整体报送材料,报送材料时请将各个附件Word版本打包并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或未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自动取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韦宛彤,0771-2290526。
附件:1.总体情况统计表(市县团委、系统团委填写)
2.总体情况统计表(高校团委填写)
3.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典型汇编样式模板
校团委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