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021—2022学年度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工作
1.本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由学生登录我校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具体登录方式及操作手册后续下发,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学校认定后可导出相应表格存档。
2.资助系统将分两批开放:
第一批次开放时间暂定为9月19日-25日(2019级-2021级学生;需申请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在第一批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第二批次开放时间为10月17日-23日(2022级普升本、2022年专升本学生)。
3.具体需准备的认定材料见(附件1 认定类型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二、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2.学生必须做到诚实守信,提供的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备,不得蓄意制作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追回在校期间资助款项并扣德育分,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3.为保证系统填报顺畅,请大家按照附件要求提前准备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