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甫京娱乐娱城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桂信图〔2022〕1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书(刊)的借阅流通,充分利用纸质图书资源,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借阅方法
1、读者选择所需图书,到借书台办理借阅手续;
2、读者选择图书时,应注意图书有无污损、少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3、图书可以代还,但不可以代借;
4、借书必须办理有关手续,若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携出室外,将以偷窃图书处理。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我校教职工可借阅图书12册,光盘3张,借期90天;学生可凭证借阅图书10册,光盘3张,借期60天;临时人员借阅图书3册,光盘3张,借期30天。
2、借阅图书要按时归还,凡是借书逾期者按天数缴纳逾期费,每册每天0.1元。逾期费在20元以内不影响正常流通,到毕业离校前统一缴纳;超过20元者需缴纳逾期费后才能再借阅书刊。
三、污损图书与丢失赔偿
1、读者要爱护图书,严禁污损图书,违反者视情节处罚,轻微污损不影响正常流通的,一般处以书价50%的赔偿;严重污损不能正常流通的必须原价赔偿;
2、丢失图书应用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如无法买到的,按书价的2倍赔偿;
3、凡偷窃图书除追回原书并写检讨外,并通知相关单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