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认必看的十大好莱坞电影”、“国产必看高分电影”、“必听的50首经典英文歌曲”、“人一生中必读的100本好书”......有没有对这些标题感到很熟悉?当对想涉猎的内容不甚熟悉时,一份恰当的“must list”可以让你快速获得“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而观全局”的效果。
不过,就拿读书来说,挑选很重要,但开一份“必读书单”谈何容易。著名作家止庵认为,在一切关于书的文字中,书目大概是最难写的,必须要有真本事:第一是足够的阅读量,第二是高明的选择能力。不妨看看止庵是如何从鲁迅开的书目中谈“必读书“的。
从“必读书”谈起
文 | 止庵
本文选摘自《沽酌集》
01为什么说青年必须读书
前些时偶然读到一九二五年《京报副刊》上几则“青年必读书”,觉得很有意思。这件事情迄今仍被提及,多半因为鲁迅有名的回答:“从来没有留心过,所以现在说不出。”多年后,周作人在私人通信中说:“‘必读书’的鲁迅答案,实乃他的‘高调’——不必读书之一,说得不好听一点,他好立异鸣高,故意的与别人拗一调,他另外有给朋友的儿子开的书目,却是十分简要的。”(一九六六年二月十九日致鲍耀明)
鲁迅的举动,在我看来更接近于现在所谓“消解”,针对的是“青年必读书”中的前提设定,即那个“必”字;以及因诉诸公共媒介而对价值取向的一种规范。但是一般论家往往只看到他拒绝回答,却忽略了他能够回答。鲁迅所开书目即《开给许世瑛的书单》,载《集外集拾遗补编》。我们看了,不能不佩服其别具只眼而又精当,的确是为学习中国文学指点了一条路径。虽然我想终鲁迅一生,他都是反对设定前提和规范价值取向的。这是鲁迅的伟大之处。
一九二五年《京报副刊》
从另一方面看,鲁迅真有这个本事;而这往往是后人(包括学者在内)所欠缺的。我们学得了他拒绝回答,却未必学得了他能够回答。一旦试图做后面这件事情,欠缺也就暴露出来。曾在报上看见一份“为初学者开列的中外文学书目”,开列的人读书实在太少,简直成了笑话。还有报纸辟过“我心中的二十世纪文学经典”专栏,读者的回答却多是“我眼中的二十世纪文学经典”,除了所说的好像没有读过多少别的。两件事情是同一道理。
在一切关于书的文字中,书目大概是最难写的,必须要有真本事:第一是足够的阅读量,第二是高明的选择能力。二者缺一,这件事情就干不得,而前者是为后者的基础。书目内容越少,就越不容易,因为并不意味着阅读量可以减少,只是要求选择能力更强罢了。前述“文学书目”打算包罗古今中外,不啻自不量力,我们哪里还有这样的通才;能就其中某一部分开列个像样的单子就不错了,但是尚未见到。类似康诺利《现代主义运动》和伯吉斯《现代小说佳作九十九种》那样的书,不知道是否有学者能写得出来。
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 西里尔·康诺利(Cyril Connolly)
02书目实际上是文学史的雏形
书目实际上是文学史的雏形,至少其中体现了撰写者完整的文学史观。一本文学史实际上就包含着一份书目。那么前述撰写书目必备的本事,也该为文学史的撰写者所具有。讲到文学史,似乎只与作者有关,而与读者相远,其实不然。我们平常读书,之前加以遴选,之后有所评价,有所比较, 这里已经孕育了文学史的观念。夸张一点说,一切文学评论都是文学史,当然反过来一切文学史也都是文学评论。
曾经有过很有分量的文学史著述,譬如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和周作人的《中国新文学的源流》。胡适的《白话文学史》虽然稍嫌偏颇浅露,毕竟自成一家之言,他确有一个“主义”支撑局面。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初版本),就整体而言大概是这方面最后的个人之作了,当然他也受到鲁迅、周作人和胡适等人很大影响。现在重读这本书,我们不一定完全赞同他的看法,但是不能不佩服他的宽容态度。他说:“站在客观的立场来写文学史的人,必得要分析各派的立场,理解各派的特色,才可得到比较公平的结论。”所以对并不合他本意的李贺、杜牧和李商隐等人之作,也能看出特别的好处。
一部文学史,除视野必须开阔,资料必须充分外,最不容易也是最重要的是,它应该既是个人的,又是客观的。这个意思,约翰·玛西在《文学的故事》中也说过:“什么是重要的?这是每个人——如果有能力的话—必须自己来回答的问题;而另一方面,这个问题又被一致的公论所决定。然而,公论的决定也不是绝对的。”公论与其说是公众的论,不如说是公正的论;个人见解达到客观,庶几近乎公论。此后的几部文学史(包括刘氏对自己著作的修改),在丧失个人见解的同时也丧失了公论。客观不是非个人立场,而是不以个人为唯一立场。时隔多年,终于又有融公论于个人见解的作品面世,陈平原的《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即为其中之一,可惜此书离最后完成差得还远。
《文学的故事》
作者:[美] 约翰·玛西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6月
03真正的文学史总是能容忍风格的
陈氏的著作未及完成,这里不便多加议论;但是有一点大概没有问题,就是这本书越往后写,将会越困难。从某种意义上讲,成功的文学史都是距离之作。这样公论才有可能被确定是公论,而个人见解也才有可能被确定是不违背公论。所以我对当代文学史的撰写一向有点儿怀疑,因为实在很难分得清是非轻重。历史原本是人所留下的不能磨灭的痕迹,现在可能只不过是地上一些影子而已;待到这个人离去,影子也就没了。
初、盛唐人若是写文学史,恐怕会取上官仪舍初唐四杰,对沈、宋的评价也在陈子昂之上, 而杜甫也不会像以后那样备受推崇。“什么是重要的?”真要回答恐怕还得等一等。前些时《郭小川全集》出版,论家对他的诗作积极评价,所根据的却主要是个人当年的阅读记忆。这虽然不是在写文学史,但是不妨直截了当地说文学史不是这种写法。
文学史基本上是排斥当事人的,因为对某人某时重要,并不意味着对历史重要,何况这个历史还是文学史。文学史最终有着属于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前述个人见解也好,公论也好,都离不开这一前提。这里涉及一个“时代代表”的说法。如果尚未搞清时代的本质,怎么推举谁是代表;就算真能代表,这也是个社会史而不是文学史的概念。很多话我们可以拿到别的场合去说,而文学史允许空白,假如当时文学确实没有成就的话。
原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 郭小川
《郭小川全集》由广西师大出版社于2000年出版
宽容是在承认自我的前提下对自我有所限制。公正始于宽容, 不宽容则容易流于党同伐异。《书屋》今年第三期刊载的《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可以被认为是撰写文学史的最新尝试,但是也不过是尝试而已。例如谈到杨绛的《干校六记》时说:“在这里,杨绛表现了一个老革命党人的后裔那遗留在血统中的一点精神。但是,全篇的行文是简淡的。大约这就是所谓‘寄沉痛于悠闲’ 罢。而这种为中国文人所乐用的叙述风格,恰恰是消解沉痛的。”
真正的文学史总是能够容忍风格的,一个文学史家与一个读者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虽然文学史家首先应该是个好的读者。而此文提示我们,即使这一点也很难做到。作者眼光停留在文字表面而不肯深入体会,仿佛不知道“相辅相成”之外还有“相反相成”。容忍风格才能理解风格。更重要的是,个人见解很有可能像非个人见解一样排斥公论。不宽容的个人见解,对于文学史来说不仅算不上优点,而且充满危险意味。统一于某一个人见解,与统一于非个人见解,其间没有任何区别。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八日
文丨止庵
编辑丨廖茹画
实习生丨廖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