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曹晖等3名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学校通过多途径试图联系均无结果或已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告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五)款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桂电信教〔2017〕61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逾期不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九章第三十九条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可予退学处理”。拟给予曹晖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详细名单如下:
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号 |
姓名 |
1 |
财务管理 |
1354400934 |
曹晖 |
2 |
财务管理 |
1664400436 |
凌欢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456310320 |
金良满 |
现将拟给予退学处理的3名学生名单通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网站予以公告。若对上述拟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6月26日前),向学校教务科技部(行政楼106)书面反映情况,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务科技部、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