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务

关于执行校内考试“双证齐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1    浏览次数:

20191218日起,学校内部组织的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国家级考试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执行),考生务必保证“双证齐全”参加考试。双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双证”是指:

1.一卡通。信息不清晰,请提前补办。

2.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有丢失,可用所在系出具的“临时证明”。

二、“临时证明”要求:

1.学生所属系开具,仅限校内校级考试使用。

2.“临时证明”应信息齐全,包括:学号、姓名、性别、系别、有效期、辅导员签名、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临时证明”中除辅导员签名、有效期外,所有信息必须打印,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3.辅导员核实无误后签字(不得盖签名章),盖所在系公章(应保证公章的一部份落在照片上),做好登记备案。

4、以下情况视为无效证明,不允许参加考试:

1)证明信息不全或涂改;

2)证明上的照片为张贴照片;

3)公章的一部份未落在照片上;

4)有效期超过7天的证明。

三、特殊情况处理:

11211-1217日期间,如学生双证不齐,学生的辅导员在场并能在开考后15分钟内到场证明考生身份的,也允许考生参加考试,辅导员须在试卷袋学生名单处确认签字。

21218日(含)起,如学生双证不齐,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学生工作部   教务科技部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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