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教职工自行下载手机版“个人所得税”APP,完成认证并登录后,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业务,按照系统的提示,核对个人收入、专项扣除及系统计算的应补/退税额,办理汇算清缴的相关业务。因年终奖是按年度顺延发放的,故本人2019 年度各月收入清单中显示的年终奖是2018年的年终奖,申报时不需要勾选“合并2019年全年工资扣税”或“年终奖一次性扣税”选项,请知悉。
若操作中有疑问,欢迎咨询财务部(联系人陈星颖,电话2290522)。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