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通报:11月17日0-24时,桂林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例(临桂区29例,叠彩区3例,秀峰区2例,灵川县1例,七星区1例,雁山区1例),同时桂林市教育系统已出现校园内疫情。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有效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桂林片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按照“科学规范、精准有效”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自治区、桂林市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严格校门管控,严守校园“外防输入”的各个关口,坚决遏制疫情在校园内传播和扩散蔓延。
1.学校门卫佩戴口罩执勤,做好入校车辆、人员进校身份验证、二码联查和体温检测工作,未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外来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学校。所有入校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认真配合做好信息核查、二码联查和体温检测等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
2.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如出现外出就医、隔离转运等情况,须由校卫生所开具转诊证明,并经学生所在学院、校学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同时学生外出期间须实行闭环管理;
3.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日常巡逻检查,确保校园围墙护栏安全牢固,防止学校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三、为应对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方便师生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学校于11月19日起设置校园日常核酸采样服务点,地点:5号教学楼广场,时间:每天上午11点—下午13点。
四、全体教职员工及同住家人要遵照桂林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有无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以及健康码转码情况,如发现异常,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学校人事处报告,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所在社区或小区封控,须认真配合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协调好学校工作任务和教学安排,教务科技处、信息中心、各教学单位等相关部门要协调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和服务工作。
五、在校学生要遵照桂林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批制度,遵守学校食堂、课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和工作要求,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以及健康码异常的情况,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并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校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要做好转运隔离、校内自我健康监测学生的后勤保障、学习帮扶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六、目前暂未返校学生,要遵照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返桂返校前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按照相应流程和注意事项返桂返校,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关于科学精准做好返桂来桂人员及区内流动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128号)执行。
七、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外聘教师、校园商业门面经营人员、校园保安、后勤工作及物资配送人员的管理,由用工单位、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进入校园须认真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八、加强对校园快递点的管理工作,在校学生近期禁止购买高风险地区快递商品。快递进校后,由快递点负责二次消杀,学生在校园内快递领取点领取快递时建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快递外包装,同时对外包装进行消杀。快递外包装在快递点拆开,集中放置在快递点垃圾桶,不允许将快递外包装带入公寓宿舍内。
九、学校学工部门要重点做好当前疫情形势、校园防控政策解释工作,积极倡导、引导学生在食堂就餐,消除疫情通过外卖接触从而输入校园的风险隐患,共同维护校园的平安健康。
十、学校保卫处、卫生所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评估校园防控物资需求,及时采购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安全存放管理和合理使用。
十一、学校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校园食堂、超市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学生反映意见,确保饭菜质量、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
十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会议活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桂林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同住家人密切关注自治区、桂林市及学校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做到不懈怠、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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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