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推动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稳定工作、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定于12月25日对全院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组织领导
20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稳定、消防安全检查考核工作,由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学院综治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院《20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提出的任务及管理目标,结合平时考核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检查考核的方法步骤
(一)各系部综治工作本年度总结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中所明确的主要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估,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分析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搞好整改。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撰写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填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见附件)。并于12月25日12点前将工作总结、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提交到学院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235室,2216785),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14746660@.qq.com。
(二)考核评审方法
1.查看各单位领导对综治检查及消防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完成《责任书》中目标管理情况的汇报材料。
2.综治工作台账是否完整。
3.根据院综治委平时掌握的已统计的有关情况与被检查考核单位进行情况核对。
4.完成检查考核后,统一评议,公布检查考核单位的名次。
(三)组织全院综治工作的总结评比,召开表彰会,实施奖罚兑现等工作。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